都江堰校区、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6]6号)要求,即日起开展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安排
1. 6月2日前,学生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1-606;
2. 6月6日前,学院初审,并将附件1的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分类报学生一科、二科及都江堰校区学生工作部(附件1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都江堰校区学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生二科。
3. 6月8日前,学校审定。
4. 6月8-11日,公示获奖名单。
4. 6月12日,奖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 申报奖项须是2015年9月1日以后获得,并符合《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超范围申报不予受理。
2. 同一项目不得多重申报;科研论文须是已经见刊或在线公开发表。
3.CET-6级500分以上无须申报,由教务处直接提供名单;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学生处直接认定。
4.申报项目请严格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六章第六节条款规定(附件2)申报,条款以外的项目不受理申报(竞赛奖预设目录参见附件3)。
附件:
1.毕业生单项奖统计表
2.《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有关章节
3. 竞赛奖预设目录
学 生 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