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21〕2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2月15日之前 |
请各位同学参考“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问题集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材料问题集锦”,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有关信息的核实和整改。 有需要修改的同学请联系权益部负责人qq:759568404 |
12月17日 |
15点-18点在学办7-1007收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材料(见附件1),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收取时间如有更改将会在班长群通知。(所有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上交) |
12月22日前 |
学院完成所有材料上报 |
为了不影响学院、学校报送材料的进程,请同学们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材料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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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