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校区、各学院: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本专科班主任(毕业班班主任不做硬性要求)
(二)考核方式
本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均采用网络评价方式进行,学生凭教务系统账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评价系统—班主任评价),根据提示操作对班主任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1.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应由班级全体学生(至少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参加并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系统自动折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班主任满意度。满意率由系统根据评分情况自动折算。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依照“班主任任职条件”、“班主任主要职责”以及学院对班主任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确定具体考核指标。可结合《班主任工作手册》检查及学院工作记录情况进行考核。
(四)日程安排
1.6月7日-15日:为系统开放时间,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
2.6月16-20日前: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分数折算和考核等级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参评条件
详见《学生管理工作规定》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1名;“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 6月21日前,学院完成遴选推荐及材料报送(学生一科、二科及校区学工部);
2.6月下旬-7月上旬,进行网络展示评价;
3.7月中旬,学校评审、公示。
(四)材料报送
1.材料种类:①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附件2),②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③电子照片2张(照片应能够反映人物事迹及精神风貌,尺寸不小于1024*768),④“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班主任工作手册》。
推荐其他学院辅导员参评的,可只提交推荐名单。
2.材料要求:材料要充分展示候选人在学生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现其优良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特点,形成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事例生动具体,结构层次分明,语言朴实简练、富于感染力。事迹材料一律采用第三人称叙述,以通讯稿的形式撰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事迹材料将作为学校评定“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要求
1.各校区、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2.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应在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学生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并以此为基础择优推荐,真正把敬业精神强,工作业绩好,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强有力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