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川教〔2023〕124号)和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决定启动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后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反抄袭检测
1.检测时间:分答辩前和答辩后两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维普系统检测网址:
(1)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sicau(官方版)
(2)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sicau(自查版)
3.检测要求:
学院检测重复率要求:设计类论文≤30%,研究型论文≤25%。即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检测重复率要求≤30%;环境科学,生态学2个专业检测重复率要求≤25%。
(关于论文检测的具体时间、操作和要求见后期相关通知。)
二、毕业论文答辩
(一)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24年4月8日—5月10日
(二)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学生:须在维普系统通过论文反抄袭检测(每人2次免费机会,学校会分批次划拨至学生账户),同时在教务系统获取检测重复率。答辩前须将检测报告报送至论文答辩组审核。
2.导师:督促指导学生按照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按时将导师审阅后的终稿进行反抄袭检测,并对学生答辩前、答辩后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导师评定部分;按照学院和专业要求,参与答辩评审工作等。
3.专业负责人:须于4月1日至4月12日16:00前进入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答辩分组,答辩安排须在答辩前1周通知学生查看。
4.学院:督促指导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时完成答辩分组安排,进入教务系统下载“毕业答辩学院分组”汇总表Excel版终稿,经相关分管教学院长审签后,于4月15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531272879@qq.com。
三、毕业论文上传程序
(一)毕业论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
(二)毕业论文上传方式: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s://jiaowu.sicau.edu.cn
(三)毕业论文信息采集、上传材料要求:
1.信息采集:学生须在教务系统完成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撰写语种等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2.毕业论文终稿: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原文终稿(PDF版)上传,论文终稿包括论文封面、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包含学生签字)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包含学生和导师签字)、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注:毕业论文及相关填报信息将作为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材料上报的重要依据。
四、毕业论文审核要求
1.论文反抄袭检测审核:导师须在维普系统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论文才能进行反抄袭检测。
2.论文终稿审核:导师须于5月17日前在教务系统对学生上传的终稿论文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论文不得再次更改,将作为存档材料备查。
五、成绩评定与提交
1.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占比50%)、论文(设计)答辩组评分(50%)两部分组成。
2.成绩提交:专业负责人须于5月17日前按毕业论文成绩(项目1)占比70%,毕业实习成绩(项目2)占比30%进行《毕业实习(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上传。
六、论文评优
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按专业分配名额,进一步做好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遴选推荐工作,并于5月10日之前将推优名单报学院,经学院评审、公示后,于5月13日前将推优论文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七、论文抽检
1.各专业:须于5月13日前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终稿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指标包含论文信息、论文内容和论文格式等。
2.学校拟于5月30日前进行校级毕业论文抽检,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专业,抽检比例2—5%,四川省教育厅将于本年度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
3.结果运用:四川省教育厅抽检结果和学校抽检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八、论文归档
学生终稿检测后,各专业按照学校和学院制订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进行格式检查,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应返回修改完善。整改结束后,所有论文归档纸质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学院。
注:论文归档纸质材料包含的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原文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归档材料作为各级部门检查的依据材料。
九、其他事项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结合四川省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及历年学校抽检结果,各学院进一步适时完善、修订学院撰写规范,统筹组织好答辩工作,持续加强答辩过程监督管理,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
2.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抽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因政治方向或学术诚信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注销学位证书。
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将进行当届毕业生论文上报工作,本年度上报具体要求暂未发布,如有调整,则按照最新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28-862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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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