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赣县环保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公开招聘人数及职位
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赣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技术人员3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赣县本地户籍或赣州市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四、公开招聘具体条件要求
1、 办公室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在本科以上;
(3)中文、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4)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文字功底较好,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2、监测站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条件 :
(1)年龄在25-35岁之间
(2)第一学历大专以上
(3)化学专业毕业或从事过化学试验分析并取得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办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2016年 2月25 日至 3月 5日(上班日9:00至17:00,除节假日外)报考人员到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赣县梅林大街武装部院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简历一份、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于2016年 3月 10日— 3月12日到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 3月 15日上午09:00—11:30。笔试成绩在赣县环保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赣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果在赣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
5、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300元/月。中餐免费提供,解决住宿。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待遇参照赣县人保局规定标准发放,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三种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797-4440076(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7-4440676(监测站)
为加强赣县环保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公开招聘人数及职位
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赣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技术人员3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赣县本地户籍或赣州市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四、公开招聘具体条件要求
1、 办公室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在本科以上;
(3)中文、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4)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文字功底较好,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2、监测站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条件 :
(1)年龄在25-35岁之间
(2)第一学历大专以上
(3)化学专业毕业或从事过化学试验分析并取得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办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2016年 2月25 日至 3月 5日(上班日9:00至17:00,除节假日外)报考人员到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赣县梅林大街武装部院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简历一份、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于2016年 3月 10日— 3月12日到赣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 3月 15日上午09:00—11:30。笔试成绩在赣县环保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赣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果在赣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
5、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300元/月。中餐免费提供,解决住宿。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待遇参照赣县人保局规定标准发放,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三种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797-4440076(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7-4440676(监测站)